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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关于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

发布日期:2019-05-08
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、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,落实学校“生根工程”要求,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,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,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依据《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》,现开展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,有关事宜安排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2019届本科毕业生、研究生学硕毕业生
二、评选条件
1.自觉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未受过行政、党、团纪律处分; 
2.综合素质高,德、智、体、美等各方面表现优秀,在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;
3.成绩优异,连续三年获奖学金或两次(含)以上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。
三、名额分配
本次评选将选出20名优秀毕业生,其中本科生20名、研究生3名,按照最终综合得分,第1名至第12名,兼得“天津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”和“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优秀毕业生”荣誉称号(校、院两级兼得);第13名至第20名,获得“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优秀毕业生”荣誉称号(院级)。
四、评选流程
1.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根据学校相关工作部署,下发评选通知,制定评选和事迹宣传方案,各班委会动员班内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积极报名参选。
2.学生申请。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按要求提交以下申请材料:①《附件2:天津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奖励申报表》(纸质版一式两份、电子版)②《附件3:天津科技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》(电子版)③相关获奖材料(纸质版复印件)。
以上材料请在5月13日(周一)提交到16-324电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,电子版请以“学号-姓名-优秀毕业生”命名邮件标题,发送到651964052@qq.com邮箱。
3.学院初评。学院将对提交申请学生进行资格确认、材料审核,对符合评选条件提交申请的2019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进行现场评审(时间地点另行通知),候选人须准备4分钟以内PPT、发言,根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以及候选人现场表现情况,取评委打分的平均分,确定推荐名单。
4.学院公示。评选完成后,学院将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
5.新学工系统申请、审核。公示后获得校级推荐资格的学生(前12名)于520日~5月22登陆新学工系统提交“个人荣誉称号”申请。
6.学校审核。获得校级推荐资格的学生(前12名)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并集中宣传展示。
联系人:王绍哲 李丽华
联系电话:022-60600773
 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
2019年5月7日